2012甘肃中考中专招生计划
11、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招生学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规模,并报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招生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和省发改委下达的指导性招生计划编制分科类、分专业、分市(州)生源计划,于5月25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汇总后的计划将公布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的网站上(网址:http://www.gszs.edu.cn/)http://www.2exam.com/special/wwwgszscn/。招生工作结束后,各招生学校应及时将实际招生数上报省教育厅,按实际招生数调整当年招生计划。
12、各主管厅(局)和招生学校,在编制分市(州)生源计划时,要根据各市(州)的经济状况、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和上年新生质量及生源状况,合理分配生源计划,避免招生录取中生源不足或完不成招生计划。同时,在分配招生计划过程中应对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给予适当倾斜。
13、各市(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对招生计划的管理,根据生源实际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但不得无计划招生。
14、按照教育部完善中职招生信息化管理要求,2012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网上申报。
15、分解到各市(州)计划数的宣传册省招办不再统一印发,由各市(州)根据实际需要的数量自行印发并宣传。
